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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连云港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编制研究”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09-13 19:26  

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文化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连云港市科学编制“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指明了行动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门编规划、科学谋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中来,拟开展“连云港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编制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课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本次拟立重大课题1项,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课题8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经费由市委宣传部审核拨付。

2.申请人须根据本通知附件1中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否则其申请不予受理。课题均应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针对连云港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编制进行研究,并负责规划文本相关章节的撰写、修改、论证等。课题纳入2021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长期关注研究宣传文化领域工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人本次专项课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2.课题申请人须组建课题组,成员为3-5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3.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

四、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采取高(职)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评推荐+实施单位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中标课题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结项要求

1.所有申报课题须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其中,11月1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并完成规划文本相关章节编撰一稿。

2.重大课题须提交不少于8000字研究报告,并负责相关章节撰写修改完善以及整个规划文本的统稿工作。规划文本通过评审即可结项。

3.重点课题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研究报告,并负责相关章节撰写修改。规划文本相关章节通过评审即可结项。

4.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突出江苏和连云港特点,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编制的规划内容对全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有实际指导作用。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实施单位所有。

六、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于9月16日前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王博办公邮箱。

联系人:王博,魏范青;联系电话:85895127。

市社科联通知网址:https://www.lygxc.gov.cn/?p=11703

附件:1.课题选题方向

2.课题申请书


                                      江苏海洋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1913



附件【附件1:《课题选题方向》.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课题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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