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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08-23 19:44  

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我省启动《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编制质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的专项课题共10项,包括陆海功能协调、空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专项课题名录及研究重点请参看《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课题负责人须全过程组织项目实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参与研究成果撰稿,参加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2.其他要求

(1)开展过海岸带、海洋、沿海产业发展等调查、研究,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政策;(2)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江苏省级相关规划课题研究的优先;(3)江苏省海岸带地区典型生境调查的承担单位需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4)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需根据《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针对江苏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实际开展相关研究,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5)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有,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

三、选聘程序

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题目及研究要点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3),《课题申请书》(一式11份)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于2021年8月31日前交至社科处(行政楼115室),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社科处王博办公邮箱。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四、课题进度要求

课题申报者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

课题负责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1年9月21日前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开题启动

课题负责人签订委托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

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11月底前形成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采取匿名评审或者评审会等方式,适时组织中期成果评审。

4.结题评审

课题负责人根据中期成果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2年1月上旬提交最终成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安排一定经费资助,申报的专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专题预算金额(附件2)。入选课题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联系人:王博,魏范青;联系电话:85895127。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通知网址:http://zrzy.jiangsu.gov.cn/gggs/2021/08/18142250881782.html

附件1.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指南

2.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预算清单

3.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申请书


                                      江苏海洋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1823


附件【附件1: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预算清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江苏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重大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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