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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07-08 20:35  

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贯通历史、现实、未来,贯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把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为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理论界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资助。申请重点项目落选后可降一级参与一般项目评选立项,但不能跨级参与自筹项目评选立项,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不受限制。

二、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本次专项课题只能申报一个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对违规申报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已申报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也可参加本次专项课题的申请

   三、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鼓励高(职)校、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协作攻关的应用课题优先立项。

四、成果要求和研究时限:所有申报课题须2021年底前完成,并于9月前报送中期成果、12月20日前报送最终成果。重点项目最终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般项目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2篇以上;自筹项目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1篇以上。课题相关理论成果被市级或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或被理论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重点报刊刊发的可以直接结项。

五、材料报送请各单位部门统一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档3份于714日前交至社科(行政楼115室,电子档材料(申报课题论证活页、汇总登记 发至社科处王博办公邮箱

联系人:王博,魏范青;联系电话:85895127,85895123

市规划办通知网址:https://www.lygxc.gov.cn/?p=11645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汇总登记表


                                    江苏海洋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178


附件【附件1:《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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