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完善和用好综合考核‘指挥棒’”精神,不断提升综合考核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正向激励和综合促进作用,省考核办、省社科联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构建科学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度体系,形成一批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在攻难点、疏堵点中不断提升综合考核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践的工作者。优先支持地方考核工作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相关研究。
2.申报形式:申报者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举选题,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研究内容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紧密结合江苏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形成可操作、能落地的研究成果,预期成果无转化价值的课题不予立项。
4.申报材料:下载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各单位、部门于4月6日前统一汇总报送社科处(行政楼223室),电子稿发至社科处王博办公邮箱。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考核办、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类别。分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立项资助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重点课题可申请委托研究。
3.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重点课题立项项目约10项,每项资助2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具体立项数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课题经费在立项后、中期评估通过后分两次划拨,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首次分别拨付10000元、5000元。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若干,在资助经费基础上追加奖励补助,奖励数量和金额根据结项评审情况确定。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使用经费预算。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考核办、省社科联对立项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2年8月28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提交社科处。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成果各一式4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考核办、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给予结项。
4.成果应用:省考核办与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省社科联通知网址:
http://www.js-skl.org.cn/notice/list-128/10546.html
联系人:王博,赵桂;联系电话:85895127。
附件:1. 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
江苏海洋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