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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21 16:26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相关咨政报告可脱密处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校名+申报人名,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申报系统于20241010日开放,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630日。请各位老师在截止日期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社会科学处谢巧办公网邮箱,由社科处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完成填报并提交。同时将意识形态审查表纸质版一份交社会科学处办公室(行政楼223),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巧、易丹丽;联系电话:0518-85895127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校长办公室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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