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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7 14:2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5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申报流程

1.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2.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请于416日下班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5份;《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3《项目课题论述活页》(附件5)一式6份;《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6、附件7)及《江苏海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9)各一式1份,请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社会科学处办公室(行政楼223);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不包括意识形态审查表)请同步发送至社会科学处谢巧办公网邮箱。请申报人员务必按要求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 各单位、各部门请以部门形式统一提交材料。

4. 关于本课题申报其他相关事宜请各位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申报通知(附件1)。


联系人:谢巧、赵桂;联系电话:0518-85895127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6.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

7.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8.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9. 苏海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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