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审核,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中期检查。项目中期检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结项要求
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审核,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验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6年1月5日前按要求将以下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行政楼223),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 和Excel 版本,统一命名为“姓名+项目类别(重大/一般)+材料类型(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发送至社科处谢巧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2份,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1份。
2.重大项目结项验收材料:《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研究成果复印件2份,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3.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4. 一般项目结项验收材料:《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联系人:谢巧、赵桂;联系电话:0518-85895127。
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