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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6-04-01 08:43   社会科学处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定于近期组织申报研究专项。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围绕当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选题

1.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江苏实践探索研究

2.江苏全面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

3.共同富裕目标下江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路径与机制研究

4.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实现路径研究

   5.基于高质量发展的江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研究

6.新就业形态发展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制度适配研究

7.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江苏实践与路径研究

8.人口高质量发展视角下江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

9.全面从严治党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引导激励机制研究

三、项目类别

本次专项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2. 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 在研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和各类专项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4. 课题由1位负责人(首席专家)牵头申报,负责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五、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申请书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

3. 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提交15万字以上符合出版要求的专著书稿。书稿成果拟以专题研究丛书予以统筹安排出版,纳入新时代理论研究文丛

六、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1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8份、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3)一式1份集中报送社会科学处(行政楼223室)。申报书(PDF版本,以“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谢巧办公网邮箱。


联系人:谢巧、赵桂;联系电话:0518-85895127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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